偶对C国绝望了........
“我们刊登了消息,但是我们受到了某些部门的极大压力,命令我们不得再刊登或炒作此新闻。”
“如果你是来报刑事案件,可以告诉你已经排除刑事谋杀。如果你是报治安案件,也可以告诉你,属意外事件,不予立案。”我问:“你们通过什么得出这个结论?”回答:“通过刑侦勘察,当事老师和一些同学的询问笔录。”我问:“既然是询问,总不能只问一方,听一面之词,为什么这么多天了,没有询问过我们,钟晔和我们通过那么多电话,为什么不听听我们的?”回答得确是冷漠之极:“没有这个必要。”我问:“人命这么大的事,你们的结论只是口头的,没有书面的?”回答:“是的。”我又问:“我想看一下询问笔录,孩子出了这么大的事,我总应该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?”回答:“不可以。”
钟晔当天留下了三个孩子,他们是一起犯的错,原因不清楚,其中一个孩子3点半家长就接走了,另外一个孩子4点50分家长也接走了,之后就剩钟晔和我女儿两个人在办公室,直到5点10分事发,谁也不知道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。据钟晔在派出所说,她和孩子在办公室,孩子做完作业就写小说,钟晔看了孩子写的小说还夸了孩子,孩子还挺高兴,之后要上厕所,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。连普普通通的老师们都知道了笔录的内容,而我却不能看,不能知道。社会主义法治呀!看来就是为我一个人制定的。
我们向学校要孩子的书包,校方说书包被派出所拿走了,一再讨要后到22号才由学校把孩子的书包还给我们。既然是派出所拿走了,为什么是学校还给我们。于是我问了警方,回答我,警方根本没有拿走过孩子的书包。那这是为什么呢?难道孩子留下过什么东西?(死亡信息)
最后一次谈判时私下这位大律师对我的家人居然说出了更为露骨话:“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,怎么打?”。
为什么我不打官司。“拿起法律武器”这只是一句空话,法律是什么?法律就是“衙门口朝南开,有理没权别进来。”法律是什么?法律就是“银行行长(广东开平)侵吞2.5亿判12年,而老百姓(许霆)多取17万判无期。”法律是什么?法律就是“刚出生32小时的婴儿要为自己的死承担30%的责任(静安区妇幼保健医院案)”。我不愿意在本已冤死的女儿头上再扣一顶莫须有的罪名(在我看来就是失足坠楼都是冤屈的。这和课间休息意外坠楼还不一样)。
孩子有事了,要爸妈负责!爸妈有事了,要孩子负责。看来中国的普法教育是多么的必要,执法者尚不懂法。